菜单上声称“黑金流沙包”的面团里融入了竹炭粉,还涂上了可食用的金粉,但实际上没用这两种原料,上海查厘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为违反《广告法》,日前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处4800元罚款。
经查,当事人上海查厘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起,在各门店使用自行设计并委托上海永顺彩色印务有限公司印刷的含有“黑金流沙包”介绍的菜单。
该菜单一共印制4800份,每份单价0.25元,广告费用总计1200元。菜单内含有“黑金流沙包将竹炭粉融入在面团里,出品的时候再涂上可食用的金粉……”的内容描述,但实际上当事人的“黑金流沙包”并没有使用金粉和竹炭粉。
“黑金流沙包”网页截图
根据《广告法》,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黄浦区市场监管局认为,查厘士餐饮相关商品的成分等信息,以及与此相关的允诺,与实际情况不符,构成了广告含有虚假内容的行为,涉嫌欺骗、误导消费者。
截至去年12月24日,当事人已回收尚未使用的上述菜单4326张并做统一销毁,已经整改完毕。
根据《广告法》,发布虚假广告的,由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2年内有3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1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