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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炭质量引争执 法官调解化纠纷

信息来源:toozoo.com   时间: 2019-10-23  浏览次数:320

本报讯 (吴忠南  记者  余书福)“终于拿到钱了,可以安心回北京照顾我生病的女儿了,感谢了!”近日,任先生向大余县人民法院法官道谢。

  任先生是河北邯郸人,在北京经营竹炭批发生意。去年冬,任先生经人介绍到大余县吉村镇郭某开办的环保机制竹炭厂订购了32吨竹炭,双方口头约定价格为每吨4000元。今年3月,任先生订购的32吨竹炭制作完成,交付12.8万元货款后,郭某如约将32吨竹炭运送至北京。任先生陆续将竹炭批量卖出,没曾想三天后有多个老客户向他反映竹炭燃烧不完全。任先生立即联系郭某反映竹炭的质量问题,郭某却表示自己做了多年的竹炭,从来没出现过燃烧不完全的情况。为此,任先生来到大余与郭某协商处理,结果双方各执一词。眼看大量的竹炭无法卖出,任先生心急如焚,便一纸诉状将郭某告上了法庭,要求郭某返还货款。

  任先生告诉法官,虽然在北京做了20多年的竹炭生意,但家庭并不富裕,在北京一家人租房子住,好不容易把三个孩子拉扯大,没想到二女儿不幸得了白血病,时刻都需要人照顾。得知任先生的家庭情况后,承办法官为争取时间,决定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处理本起纠纷,于是拨通了郭某电话,正在县城办事的郭某随即赶到法院,仍坚称自己做了十几年的竹炭生意,还是第一次听客户说竹炭有问题,不愿意退回货款。由于双方依然争执不下,法官耐心地在彼此之间做工作,郭某最终同意将还未开包装的竹炭退货返款,任先生也表示卖出去的就算了。最终,双方庭外达成了书面的调解协议,任先生将剩下的2900箱竹炭退回给郭某,郭某收到货后一次性将货款按原价返还给任先生。

  本以为此次纠纷就此了结,然而半个月后,任先生再次愁眉不展地来到大余找到承办法官。原来郭某收到货后,发现退还的竹炭出现了很多断裂损坏的情况,便不愿按原价每吨4000元退货,只能接受每吨3000元的价格。任先生认为当初调解时自己已经作了让步,自然不愿再受损失。为掌握实际情况,法官与任先生一起驱车20公里山路来到郭某的竹炭厂。经过察看,确实存在竹炭断裂的情况。法官当即在现场为双方开展二次调解。法官提出双方各让一步,折中定价,以每吨3500元的价格计算货款,双方最终同意法官的调解意见。郭某当场通过手机银行将货款转至任先生的银行账户中,并向法官竖起了大拇指:“我是真没想到,法官做事还这么有耐心、有责任心。”收到货款的任先生也终于露出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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